學術倫理的目的在於培育研究者負責任的研究行為及態度。
社會大眾期待學術研究者有不同的標準,但仍有一些研究準則已被普世接受。
為了避免觸犯既有準則,傷害到被研究者的權利、研究準確性,阻礙研究領域發展,破壞大眾對研究單位的信任,研究者不可輕忽倫理。
一般民眾對於專業研究者抱持尊敬信任態度,相信科學研究發展目的是為了人類社會福祉。
若研究者做出違反社會規範或普世價值的行為,不僅個人受到質疑,在社會角度也會影響國家決策,進而影響國家聲譽。
研究是指系統地利用科學方法規劃設計蒐集資料,並將資料進行分析詮釋地過程,目的在於探求特定問題的答案。
倫理是指個體在某環境下,主觀行為應當遵循的客觀準則規範,以理性態度歸納普遍準則探討並約束人類行為。
校園學術倫理泛指大學院校中與學術活動有關的倫理議題,包含了研究倫理。
而研究倫理泛指研究時可能涉及的倫理議題,主要包含涉及人類研究參與者的研究倫理、有關動物研究的研究倫理、負責任的研究行為。
涉及人類研究參與者的研究倫理(Human Research Ethics):
任何涉及人類研究參與者的研究,都可能為他們帶來風險,或產生損及利益的結果。
追求科學進步的過程中,也需要保護研究參與者。
現今人權意識提高,研究者需要尊重研究參與者,以維持或增進大眾對學術研究的信賴。
在學術先進的國家,進行涉及人類研究參與者的研究前,應先通過研究倫理審查委員會的審核。
多數學術期刊也要求作者須提出通過倫理審查的證明,可知保護研究參與者已成為國際必備要求。
動物實驗倫理(Animal Research and Ethics):
人類從以前到現在都不斷藉由動物研究的結果基礎進行人體研究,於是動物實驗在醫學研究上變得非常常見。
動物實驗的3R原則,要求對動物盡最大的照顧責任,進行動物實驗前先確認有無替代方案,並盡量減少使用量,且要調整實驗方法盡量讓動物舒適。
負責任的研究行為(Responsible Conduct of Research):
研究者必須遵守誠實、正確、效率、客觀等執行研究的核心價值。
當今研究的倫理規範來源主要有四種:專業規範、政府規定、機構政策、個人責任。
專業規範主要指學術研究界認同的規範,每個研究領域都有各自的專業規範。
政府規定包含各法規及行政規則,還有主管機關的函釋。
機構政策為受政府補助的研究機構訂立的內部政策,內容應比政府規定還要廣泛,顧及整體機構可能面臨的責任。
個人責任和前三者不同之處在於,前三者是最低標準,且不一定能解決道德兩難的情境。
研究者必須具備批判反思且解決問題的能力。
遵守研究倫理,才能維繫科學研究在學術和社會上的價值。
若研究違背倫理,則傷害了研究參與者,也浪費社會和研究資源,更可能誤導其他研究者和決策者。 |